潮团字〔2019〕59号
关于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发展 新团员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部、各学生组织: 为组织引导全校广大青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团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建国70周年,切实贯彻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规范发展团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团员质量,提升团员队伍先进性,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现将2019年秋季学期新团员发展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及条件 1.承认团的章程,自愿参加团的组织、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我校在籍学生;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良好,热心班级公共事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科目,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二、发展时间 2019年10月11日— 10月16日 三、发展要求 1.发展团员工作应当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有领导、有计划的进行。坚持入团自愿原则,着力把各方面先进青年吸收进团组织,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2.加强对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为他们提供有关党、团学习资料,督促他们加强党、团基本知识学习,提高对共青团的认识,坚定入团决心。 四、发展程序 (一)符合发展要求的学生向团组织提交入团申请书(统一由班级团支书转交团委会办公室B209) 申请书内容包括: 1.对团的认识; 2.入团动机和对待入团的态度,表明自己的入团愿望; 3.个人在思想、学习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 4.今后努力方向以及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团组织等。 申请书一律使用钢笔、黑色水笔或中性笔书写,统一用方格纸,注意格式。 (二)新团员发展对象需本班团支部书记在已写“入团申请书”的同学中提名,上交至辅导员审核。 (三)校团委考查。 向团委确定发展人员名单并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四)各班团支部书记组织本班被发展人员填写《团员发展记事簿》,组织团员培训学习,考察被发展人员。 (五)考察合格后,填写《入团志愿书》《团员证》等材料。 (六)举行入团宣誓仪式。
共青团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