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团字〔2019〕42号
关于认真做好潮汕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 各团总支部、各学生会、各学生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团组织选举工作手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共青团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联合会讨论并分别报校党委、团市委和市学联的批准,决定于2019年6月19日召开潮汕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为做好代表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代会代表名额分配及选举条件 (一)学代会代表名额的分配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团组织选举工作手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团学组织现状、团员数量及学生人数,依照各二级学院人数的不同进行名额分配,各二级学院再将名额分配到各年级各班级。 拟定出席本次学代会正式代表总数为116人,依照校团委和各二级学院人数的不同进行名额分配,各二级学院再将名额分配到各年级各班级。 校团委:18人、财会金融学院:16人、经济管理学院:17人、创业学院:21人、信息工程学院:21人、设计工程学院:14人、人文学院:9人。 (二)学代会代表的条件 代表应是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共青团员或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学习践行“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四个走在全国最前列”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学习李希书记在省第十四次团代会的重要讲话精神。 2.具有良好的作风品行。密切联系青年,热忱服务青年,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作风和形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积极传承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团章团纪,带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显著的工作业绩。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敢于担当,脚踏实地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励志勤学,敏于求知,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突出“知青少年、懂青少年、爱青少年”,了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青年群众工作能力,能够如实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能够履行代表职责。 5.能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行为,没有受过任何通报批评及处分;热爱学生工作,积极参加学院各项活动,受到广大学生的信赖和拥护,在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6.思想端正,学习认真刻苦,品学兼优、善良正直;能够较好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学代会代表产生的办法 学代会代表的产生,需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团组织选举工作手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使代表选举过程成为广大青年行使民主权利、提高凝聚力的组织活动。 1.校团委将正式代表名额分配到各团总支部,由各团总支部在酝酿、协商的基础上,产生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20%。 2.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应在各团总支部的领导下,由团支部具体组织,在所在单位团组织和团员、学生中充分酝酿。提出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所在党总支同意后,报校团委,经校团委批复后,再进行正式代表的选举。 3.正式代表应由各团总支部召开各二级学院团代会、学代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选举前,要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选举结果按规定时间上报至团代会、学代会资格审查小组。 4.确定代表人选后,以各团总支部为单位,统一填写《潮汕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送学代会资格审查小组。 5.学校的学代会正式召开之前,对各选举单位选出的出席代表大会的代表进行代表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转交学代会资格审查小组,最后由学代会资格审查小组进行代表资格审查,报校团委同意后确认。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是我校各级团学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选好学代会代表是开好这次大会的基础,各团总支部要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确保如期完成代表选举工作。同时要把选举过程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团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增强团员意识的教育活动,以实际行动迎接我校第十一次学代会的召开。
共青团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