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团字〔2018〕62号
关于转发团市委《关于在全市高校、中学中职团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的通知
各团总支部、各团支部、各学生组织: 现将团市委《关于在全市高校、中学中职团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团总支部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广泛动员并踊跃参与,根据《关于印发<揭阳共青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方案>的通知》(揭市团〔2018〕96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全校团员和青年学生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学习和工作的强大动力,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贡献青春力量。
附件:《关于在全市高校、中学中职团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共青团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8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