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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潮汕学院第二届校园演说家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8-06-04 17:06来源:学生处 作者:吴晓祈 点击: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青年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青年人必须要有对事业的担当精神。为落实中央和上级领导要求,增强我校青年的责任感、使命感,激发青年学生的担当精神和工作热情,切实承担起“一代更比一代强”的青春责任,校团委将举办“立志•修身•博学•爱
 各团总支部: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青年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青年人必须要有对事业的担当精神。为落实中央和上级领导要求,增强我校青年的责任感、使命感,激发青年学生的担当精神和工作热情,切实承担起“一代更比一代强”的青春责任,校团委将举办“立志·修身·博学·爱国”为主题的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立志·修身·博学·爱国

二、比赛内容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考核内容须与主题相关,充分发扬青年学生的新风采。

三、参赛办法

第二届校园演说家分初赛、决赛;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自行组织本学院学生进行初赛,并选拔2名选手参加学校决赛,决赛由校团委学生会承办。

四、具体要求

(一)参赛选手可以自命演讲题目,紧扣“立志·修身·博学·爱国”为主题,阐释自己对青年人时代责任和青春使命的认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不忘责任、敢于担当、乐于奉献的工作精神,为校园文化发展焕发精气神、凝聚正能量。

(二)演讲要联系实际,观点突出,结构合理,情真意切,言之有理。

(三)每位选手演讲时间不超过7分钟。

五、评奖办法

比赛设冠军1名、亚军1名、季军1名,最佳人气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奖金和奖品。

六、比赛时间、地点

初赛:各二级学院在513日前完成初赛,并于515日前将进入决赛的选手名单上报至校团委办公室(B306)。

决赛:518日晚于科技楼101举办(暂定)

联系人:肖梓灏 15706636541

七、其他要求

1.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认真筹划,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活动为契机,加强青年理想信念教育,强化青年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严格按照校团委的要求完成第二届校园演说家初赛的举办。

 2.此次校园演说家的结果作为以后各类评优评奖的考核依据之一。

 

 

共青团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854(责任编辑:朱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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