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院物品管理、确保学生安全,学生处与物业后勤服务公司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如下: 一、 学生应爱护学院的公共财物、严禁损坏水电消防设备等公共设施,严禁私自拆床; 二、 宿舍内由学院配置的物品,不得随意搬出,若损坏物品将按物品原价加倍赔偿; 三、 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乱接电源,偷换电表保险丝; 四、 严禁在宿舍内煮饭,不得使用超过500瓦以上的电器设备(自动跳闸的开水壶、饮水机和褒药壶除外)。如有以上电器,需在9月28日前主动上交宿舍管理员代为保管。若不主动上交,一经查出,给予没收; 五、 不得私自安装煤气热水器,如需要安装,需书面申请,经学生处、物业后勤服务公司批准后由物业后勤服务公司派专人安装。 物业后勤服务公司 潮汕学院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