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优秀共青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 参加党校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各班级团支部: 根据《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党校第二十期培训班学习计划》的安排,院学生党支部、院团委决定组织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我院党校第二十期培训。为此,各班团支部需推荐表现优秀的共青团员报送学生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此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 全院在上学期前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满一个月未参加过党校培训的在籍共青团员。 二、推优条件: 1.思想积极要求上进,思想觉悟较高,积极维护学院利益和声誉。 2.学期考试无补考科目,成绩排名在班级前40%内。(参加招生工作、创业工作、学生干部工作表现优秀者可不受排名限制)。 3.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院、系、班级各项活动,热心为班级和学院服务。 4.不按时交纳团费以及不参加团的活动,不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的团员不得被推荐。 5.时时刻刻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无违纪违规现象。 三、凡属于下列情况者,可以优先推荐: 1、积极支持招生工作,取得优异成绩,招生实践先进个人优先。 2、在学院创业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者。 3、获省级、市级表彰的先进个人。 4、获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和军训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5、获省级、市级、院级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及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团员。 6、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团员。 四、推优名额: 院团委:30名 经管系:41名 财金系:34名 信息工程系:12名 数字设计系:20名 外语外贸系:13名 五、推优程序: 1.各班级团支部根据条件列出候选人,在全体团员大会上对候选人投票推选,辅导员需到场。辅导员和团支部根据票数,结合平时表现确定推优名单送系团总支。 2.符合“推优”条件的院级、系级学生干部,原则上由院团委、系团总支直接推荐;所有“推优”的院、系学生干部必须经其所在团支部评议,报系团总支审定,报院团委审核。 3.团总支汇总各班推优名单,于4月20日前报院团委。 4.院团委审核后送院学生党支部。 5.院学生党支部审核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报院党委组织部备案。 六、推优时间:4月8日—4月20日 七、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中共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支部委员会 共青团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0一二年四月十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