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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页面更新时间:2017-03-21 16:32  编辑:陈晓旋

         

 

 

潮院教【2017】3号

 

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通知》教学司【2011】6号文件的有关精神 ,结合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启动2018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2018届毕业生,即2015级学生

二、采集时间:2017年3月22日

三、采集地点:科技楼101、105

四、具体采集安排:见附件

五、采集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及时通知、组织好2018届(2015级)毕业生按时参加采集工作,要求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并提前十五分钟到场,按顺序号顺延照相,逾期不候。

(二)仪容仪表要求:

1.头发整齐,不遮住耳朵和眉毛,留长发者须将长发盘起或梳理至肩膀后面。相片采集时不戴眼镜。

2.上身穿有领有袖的白色或浅色正装,衣领平整,第二颗纽扣须扣上。不能穿黄、绿、蓝色和圆领上衣。

(三)按工作人员要求有序进入拍摄房间,个人信息经核对后,必须按签名顺序摄像,不能随意走动,以免相片与本人信息不一致。

   六、补充说明

未参加本次毕业生电子图片信息采集的同学,须在2017年4月30日前,自行至新华社广东图像信息采集中心进行补拍,逾期图像采集中心将不予办理,造成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新华社广东图像信息采集中心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1号(广东迎宾馆斜对面,广州市政府西侧200米),电话:020-83302077。

 

附件:照相顺序安排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