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第一学期教材征订通知
页面更新时间:2016-05-30 15:38 编辑:罗漫芬
潮院教【2016】5号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
2016-2017第一学期教材征订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院教务教学工作安排,教务处启动全院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工作,请各系(部)、二级学院根据各专业教学执行计划,及时开展教材征订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订时间
2016年5月30日——2016年6月15日
二、征订办法
各教学单位根据征订要求,认真填写《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教材预订一览表》,核对无误后,打印一式两份,由填表人、系部主任签字加盖公章后,将打印稿(A4纸)和电子稿于6月15日前报教务处罗漫芬老师处。
三、征订要求
1.教材选用目录由教务处提供,各教学单位根据目录选用各专业教学所需的教材。
2.为避免漏订或重订,教材一律由任课教师选定后报给学生所属教学单位进行汇总;
3.优先选用立体化教材(含电子教案、电子课件、案例库、资源库等),选定后原则上三年内不得更换(可更新版本),如需更换的,需履行审批程序;
4.每位学生每门课程限订一本(套)学用教材,每位任课教师每门课程限订一本(套)教用教材。
5.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控制教材费的支出,以不超总费用为宜。如超过总费用的专业需做好相关学生的解释工作,并提出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后交至教务处罗漫芬老师处。
6.不允许选用境外原版教材以及西方作者编著(包括中外合作)的教材。
四、注意事项
1.根据学院要求,不允许选用未经学校审批立项的自编教材,以及包销书(包销书:现款购书,不退书,折扣高于原定限额,或者书商回告明确标明是包销书的);
2.教材征订过程中,因教材数据上报不准确、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的教材漏订、错订、不能及时到位等问题,责任由各教学单位承担,教务处将根据学院相关的教务教学管理条例上报院务会处理。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