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14级学生第一至第三学期 考核科目第二次补考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系、二级学院: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2014级学生第一至第三学期考核科目的第二次补考工作定于4月23日-4月24日进行,现就补考事项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加第二次补考的同学每个科目收取补考费20元(机考40元)。各系、二级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由学习委员负责将补考费收齐之后于4月9日前交至考务科(B407)陈晓旋老师处,以便安排补考。 二、请参加补考的同学,认清各自的考试时间、地点及作业上交方式。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无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期间严禁代考舞弊,违者按《考场规则》从严处理。 三、参加第二次补考的同学不得缺考,否则只能参加毕业清考。 四、本学期(第四学期)科目的补考时间安排暂定在9月1日-9月2日回校注册时进行,补考科目可留意成绩报告单或联系辅导员查询。 五、要求各系、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补考工作,认真落实,通知到位,确保学生按时参加补考。 六、具体补考安排随后发至各系及二级学院。 附件:补考名单 潮汕学院教务处 2016年3月30日